第328章家裡的肉都吃光了(1 / 1)

牛師傅望向王順,說了一番讓他很是意外的話來:“這四根支柱,表麵上看是紅木的。

但是我懷疑在裡麵包裹著金絲楠木。”

王順心頭一震:“這...您老確定嗎?”

金絲楠木的珍貴之處在於那獨特的金絲紋理。

千年不腐的耐腐防蟲特性。

冬暖夏涼的優良品質,以及作為古代皇家禦用木材的尊貴地位,以及至少百年才能成材的特點。

成為兼具稀缺性、實用價值與文化象征的“百木之王”。

比黃金還要珍貴不知道多少倍!

“當然不確定了。”牛師傅搖頭:“隻是我看這四根柱子的製作,以及多年的經驗猜測而已。

如果百分之百確定的話,我自己都買下來了。”

王順一想也是。

但也挺佩服牛師傅的實誠。

想了想,他問道:“如果按照您的估價,這四根柱子當做是紅木的話,價值多少?”

牛師傅摸了摸自己長長的胡須,說:“一根一千五,如果裡麵是一整條完整金絲楠木的話,一根一萬塊。”

王順心說,裡麵如果是完整金絲楠木的話,他就自己留著了。

假設是三米長,完整的一根金絲楠木,至少兩千萬以上的。

當然,是指二三十年之後。

不過王順覺得,這個可能性不大。

那楊家兄弟的家族如果真的那麼牛,就不會在這種小地方紮根了。

而且金絲楠木這種廣為流傳的‘木王’,王順也是知道的。

必須要兩百年以上的樹齡,才具備較高的商業價值。

所以思索了一番,王順認為,這四根柱子內部藏有金絲楠木的概率不足百分之一。

還是不拆了。

牛師傅點點頭,認為王順的這個決定是明智的。

加上四根柱子,這些木頭,總共是12800塊錢!

這要是讓楊家兄弟知道,估計會不顧一切的跟王順拚命吧。

金元寶隨身攜帶很多現金。

當場給了錢,然後就讓他的人把這些木頭再次包裝好,一次性全部運送走。

從南方運送到北方,光是運費就是一筆不小的數字。

這些就不關王順的事了。

反正他現在又賺了一筆,家裡麵也清空出來了。

王順把家裡麵的現金全部拿出來,清點了一遍。

總共是28962.88!

還差一千多塊錢,就湊夠三萬塊了。

晚餐就隻是煮了白米飯。

菜就是金元寶拿的那些紅腸,無骨雞爪之類的。

王順開了幾瓶啤酒,一人一瓶。

除了王順之外,家裡人都是第一次喝啤酒。

對這個味道,說不上多好喝,也說不上難喝。

王順笑了笑。

酒這個東西,是需要一定的人生經曆,喝起來才爽的。

次日一大早,王順就去新地了。

到達那裡之後,就看到王秀芬已經在開始種玉米了。

打了水井,種地的效率大幅度提高。

拿著水管,把所有地淋濕一遍,再放玉米種子就可以了。

等全部撒種完成了,再在表麵上覆蓋一層薄薄的乾稻草。

幼苗剛發芽的時候,可以有效的阻擋烈日的照射,提高幼苗的存活率。

王順沒有打擾她,看了一下就走了。

今天還是要進山。

主要是想看看布置的捕捉野豬的陷阱有沒有收獲。

“順子。”王順剛到自己家門口,就看到王浩過來了。

他從懷裡拿出一個用老舊報紙包裹的東西,遞給王順:“這是前麵一個星期收的錢,總共是2856.22塊錢,你數數。”

最近這段時間王浩的工作過於繁忙。

王順為了讓他可以多點時間休息,就讓他一個禮拜再給自己結算一次錢。

不用每天來送錢。

“好,辛苦了。”王順從中抽十塊錢給他:“拿去買多點肉給你媳婦補補身子吧。”

說完,不等王浩開口拒絕,王順就進屋了,順便把門給關上。

王浩抓著手裡的錢,感覺自己欠王順的越來越多了。

進屋後,王順把錢給了王青青。

王青青跟楊蓓蓓正在清理冰箱。

“肉吃光了。”王青青看向王順:“野豬肉還有魚肉,都吃乾淨了。”

王順愕然:“這麼快?”

他明明記得肉很多的才對啊。

尤其是魚肉,自己留下來吃的可是有上百斤。

楊蓓蓓笑道:“我們每天都吃不少呢,爸媽還有你天天乾體力活,吃的肉也多。”

王順一想也是。

他們家現在肉類的消耗是比米飯還要大的。

沒有肉吃可不行。

去外麵買的話,也買不到多少。

畢竟供銷社每天供應的肉食就那麼多。

現在家裡麵每個人平均每天至少也要一斤肉才夠。

“沒關係,我現在就上山去,多弄點肉下來。”王順說完,就帶著工具進山了。

先是來到布置的那些小陷阱所在之地。

一一看過去。

很好,一個收獲都沒有。

還有幾個陷阱都被破壞了一小部分。

王順先將其修補好,然後才去查看放置鐵夾子的地方。

第一個...完好無損。

第二個...第三個,一直到第九個,都是沒有收獲。

最後一個鐵夾子所放置的地方,跟前麵九個都不一樣。

一片雜亂。

兩個鐵夾子不翼而飛,地麵上還留有一灘灘的血跡。

“這是...”王順目光閃爍,蹲了下來,發現地麵上除了血跡之外,還有豬毛。

他腦筋轉得飛快:“應該是有一頭野豬中招了,但體能好,加上生命力頑強,拖著兩個夾子跑了。”

簡單的分析之後,王順立即從背後拿出弓弩,順著地麵上的血跡以及被壓過的雜草痕跡跟了上去。

這家裡麵的肉剛剛吃完,就有一頭野豬出現,也的確是運氣好。

並且這地麵的血跡看起來是剛剛凝固的。

那就證明野豬被夾住的時間並不長。

活著的野豬肯定是要比死的好。

死掉的話,血液凝固,對肉質的影響很大。

活著的話捕捉到還可以當場放血。

順著痕跡一路追蹤。

很快,王順就來到了前段時間捕捉野鹿群所在的湖泊邊。

一眼,就望到了野豬。

這一看,讓王順差點沒有驚掉下巴:“好家夥,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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