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媽是極品小姑子?1(1 / 1)

宋清清醒來的時候肚子餓得一抽一抽的疼,她懷疑原主是被餓死的。

從空間裡撕扯了一小塊麵包扔嘴裡才感覺緩過氣。

“妹妹,你吃什麼呢?你背著我們吃獨食?”王冬的耳朵鼻子可靈了,他聽見妹妹在吃東西。

宋清清眨了眨眼:“哥哥我好餓,我在嚼口水。”

王冬失望的躺下:“睡吧,睡著就不餓了。”

王芳蓋著身上的被子翻了一個身:“你們彆說話省點力氣吧,不然越來越餓。”

宋清清心虛的鑽進了空間,吃了兩個麵包才緩過勁兒,想了想剝了兩個奶糖出去後塞進她們嘴裡。

兩人連忙震驚的爬起來:“你哪兒來的?”

“對啊,你身上哪兒來的糖?”王芳眼珠子一瞪:“你居然真的背著我們吃獨食?你忘了我有顆糖都要吐出來給你!”

“這是我身上最後的三顆了,我看你們快要餓死了。”宋清清傷心的說道。

王冬拿出嘴裡的糖咬了一半:“大家都沒好到哪兒去,我分你一半。”

王芳也準備吐出來分給妹妹一塊,宋清清連忙阻止:“我還有一顆快睡吧。”

兩人聽到後又塞進嘴裡舔舔手,甜滋滋的躺下了,看得宋清清呲牙咧嘴。

現在是六零年代,原主的父親是消防隊的,前幾個月在一次任務中犧牲了,媽媽叫齊芬,在郵局擔任報務員。

要說原主三人餓成這樣也多虧了這個媽。

在這六零年代,齊芬依然過著小資生活,每天打扮的花枝招展的上班。

王樂去世以後,家裡生活更加艱難,但是她依然保持著小資浪漫、風情萬種。

家裡的生活費、糧票,都被她拿去買衣裳換布票,吃不飽飯就帶著她們三個回娘家蹭吃蹭喝。

蹭吃蹭喝就算了還在娘家連吃帶拿的,對自己哥哥的妻子指手畫腳,嫌棄嫂子沒文化是個粗人,不懂浪漫。

不去蹭飯的時候就讓她們三人餓著肚子睡覺,也不準她們對外人說餓。

當然齊芬除了打扮就是談戀愛,不管是弟弟還是大叔、退伍軍人通通不在話下,更甚至結了婚的有婦之夫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她是男人心中的白月光、紅玫瑰,心之所向。

也是女人口中的狐狸精、小賤人、狐媚子。

說實話,這前麵兒的劇情怎麼跟以前有部電視劇那麼像呢?

當《娘要嫁人》走進現實生活?

三小隻就這樣靠著蹭吃蹭喝,死皮賴臉長大了,齊芬忙著談戀愛沒時間管教孩子,不得不說三個孩子都長歪了。

老大王冬長大後因為父親的緣故進了消防隊,可因為犯了錯誤被開除。

具體是什麼錯誤雖然沒往外說但是宋清清知道是偷盜,畢竟小時候餓成這樣養成了一個小偷小摸的德行。

看在王樂的麵子上消防隊沒有公開,也沒有送他去公安局。

但是工作肯定是保不住了。

當然,偷來的東西給兩個妹妹一起分著吃了。

二姐王芳高中的時候跟班裡的人處對象偷嘗禁果懷孕了。

這時候未婚先孕是一件很嚴重的事,去醫院檢查的時候被醫生舉報,她被拉出去批鬥剃陰陽頭了,可就算是這樣,王芳也不說對方是誰。

家裡人又急又氣。

最後在批鬥的過程中流產了,齊芬不知道找了誰王芳就被放出來了。但出來後身體虛弱齊芬又指著她鼻子罵賤貨、不自愛,說要登報斷絕母女關係。

最後王冬找到了那個男同學,硬逼著兩人結婚。

男方父母不願意,畢竟當時王芳丟人丟到家了所有人都指著她罵破鞋。說要是娶了她那他們家的名聲就毀了。

王冬稱要是不結婚就舉報他耍流氓,沒辦法男方隻能捏著鼻子認下。

但是王芳過得一點都不好,因為流產傷了身子也沒有了生育能力。

那個男同學倒是有點良心,知道一切都是他的錯,過了好些年父母怎麼勸他離他都不離。

但是良心不多,說著每天愛過去愛過來,但是打王芳的時候一點都沒手軟。

到原主畢業的時候,看見以前那些下鄉的知青一直沒有回來,原主又害怕又著急,跪著求齊芬把工作讓給自己等找到臨時工或者過了這陣風頭在還給她。

可是齊芬不願意,表示你就算下了鄉我也會每個月給你寄五塊錢。

原主才不相信,因為齊芬的錢都會拿去買衣服鞋子,等下了鄉誰還記得她的女兒還在鄉下吃苦?

王冬舍不得妹妹吃苦,讓媽把爸爸的撫恤金拿去給妹妹買一個工作。

畢竟女孩子下鄉總歸太不安全了,正好以後這就當她的嫁妝。

原主立馬表示以後工資都交給家裡,直到把買工作的錢掙回來。

齊芬當時立馬表示你們怎麼能花你爸爸的賣命錢?你們這些不孝女!又惦記她的工作又惦記她的錢。

最後才知道過去了這麼多年,爸爸的撫恤金早就被她花光了。

原主最後還是眼含淚水下了鄉。

而看到最後宋清清才明白王冬偷的錢票都是寄給原主了。

對於自己唯一的兒子,齊芬求自己的老相好給他找了一份工作。

但是就是一個普通工人,是齊芬以前最看不起的那種工人。

最後也找了一個普通的妻子,齊芬覺得她粗俗不堪,身上一點都沒有浪漫細胞配不上自己兒子。

可王冬覺得很好,妻子也是工人,踏實能乾。

也不嫌棄他把工資寄給小妹一份。

王芬氣得捶胸頓足,也沒有阻止這場婚事。

但家裡總歸鬨得雞飛狗跳,擾得人煩不勝煩。

而原主下鄉以後過得太苦,每次打電話都在哭訴。

王冬和王芳心疼妹子每個月都給她寄錢,因為這事兒姐夫一直都有意見,每次寄錢的時候王芳都要挨打。

而大哥的媳婦兒愛屋及烏,不反對大哥給她寄錢。

有時候也會往鄉下給她寄東西。

原主很感動,但鄉下實在是太苦了。

在回來探親的時候把自己的腿給摔傷了,在城裡可以多留一陣。

在這段時間,她把自己給嫁出去了。

還是一個比自己大十歲的帶孩子的二婚男。自己背著家裡人跟他扯了結婚證。

家裡人又氣又心疼。沒想到平時一聲不吭的小妹居然膽子這麼大。

但總歸想讓她過去好過一點,給她準備嫁妝。

齊芬知道後又來了,說原主比她姐姐都不自愛,為了逃避下鄉居然這種事都能乾出來。

原主跟她大吵一架,說不願意工作給我過渡一下沒關係,但要不是你把爸爸的撫恤金用完了,自己會下鄉嗎?

齊芬又哭訴自己的不容易,如何如何。

但原主根本就不信。

可沒想到的是齊芬腦回路根本無人能及,她找上了原主的丈夫,那個二婚男人。

打著為女兒好的幌子說找他麻煩,說他騙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可沒想到最後兩人談起了風花雪月。

這操作把大家都驚呆了。

原主把齊芳和丈夫叫在一起,直接說讓他們兩人注意點分寸。

齊芬怎麼說的?

說他們行的正坐得端,不怕人說。

還說唐烈是看你小姑娘太可憐了。不忍心你下鄉所以才同意跟你結婚的。他隻是把你當晚輩,對你沒那個意思。

原主當時氣得發瘋,吼了一句:他要是對我沒那個意思跟我睡覺乾嘛?現在說對我沒意思?

那他對誰有意思?

對你有意思?

齊芬不可置信的看向唐烈,當即給了他一個耳光。

淚眼朦朧的說你不僅騙我還騙我的女兒。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